培根(F.Bacon,1561-1626)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实验科学的始祖。主张用世界本来面目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主要著作:《论科学的发展》、《新工具论》。
霍布斯(1588-1679)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曾经是培根的秘书和助手。他使培根的哲学思想系统化,主张用力学、数学来说明世界,是机械唯物主义的创始人。主要著作:《论物质》、《论人》。
洛克(1632-1704)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发展了培根的哲学体系,认为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并在政治上提出了分权理论。主要著作:《人类理智论》、《政府论》。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唯理论的主要代表。认为实体是唯一不变的无限的存在,没有超自然的上帝存在,实体本身就是上帝,具有泛神论的倾向。主要著作;《伦理学》。
马勒伯朗士(1638-1715)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认为神是宇宙的唯一实体,神不仅创造万物,并且自身也包含万物。主要著作:《真理的探索》。
梅叶(1664-1729)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无神论者。认为物质是唯一的存在,物质的运动不需要超自然的、精神的推动力。主要著作:《遗书》。
卢梭(1712-1778)法国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自然神论者。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感觉是认识的根源,但不否认上帝和灵魂的存在。主要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社会契约论》。
休谟(1713-1776)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不可知论的创始人。认为知识来源于经验,经验包括两部分知觉:印象和思维。知觉之外有无客观物质,人们不可能知道。主要著作:《人性论》、《人类理解力研究》。
康德(1724-180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主张在人的意识之外有自在之物,是不可认识的本体,人所认识的只是现象。人的认识有三个阶段:感性、知性、理性。提出永恒不变的道德原则,即绝对命令。主要著作:《实践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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