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处理;负责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它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其它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申报登记工作;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电话有关环境污染问题;污染源普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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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谦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