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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职能介绍

2012-05-23 | 网络

广东省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四)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五)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六)指导、监督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县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及市县的价格、收费争议,指导各地开展价格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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