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所辖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汇总、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和票证管理工作。
七、按照授权和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八、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保密、档案、信息、调研和公文管理等工作。
2.税政处
负责地方各种税种和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3.征收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系统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本区地方税务系统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负责税务登记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组织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统计、会计、票证工作的开展;管理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机关和指数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划拨。
5.纳税服务处
负责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综合考核和检查监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6.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税收计算机信息的技术处理和维护,为全区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操作培训和应用辅导。
7.人事监察处
负责全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廉政建设以及党、工、青、妇工作;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的案件。
8.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全局后勤服务工作。
9.规费服务中心
负责原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有关职责。
10.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南沙街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11.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万顷沙、横沥镇、围垦公司和珠江管理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12.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黄阁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13.稽查局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务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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