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 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限权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设5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收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
2.税政股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析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中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3.征收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订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律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
5.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基层地方税务机构:
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设置4个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名称规范为: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XX(地方)税务分局。
1.西南税务分局
负责西南街道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2.乐平税务分局
负责乐平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3.大塘税务分局
负责大塘、芦苞镇和南山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4.白坭税务分局
负责白坭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四、纳税人服务中心
负责为地方税纳税人公告税收信息、提供纳税咨询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理纳税人有关地方税务投诉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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