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工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工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议组织、档案、信息、新闻、信访、统计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二)人事监察股职责:负责人事、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生等工作。
(三)法规股职责: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四)登记注册股职责:负责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按照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国(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五)企业监督管理股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负责本局登记注册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年检、验照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六)经济检查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合署,并加挂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职责: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中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
(七)商标广告管理股职责: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市场合同管理股职责: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协调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文明市场活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九)经济检查大队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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