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7-10 | 网络

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七)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组织开展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抽验,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等工作;负责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装备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凋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保健食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的执行;承担保健食品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监督保健食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测保健食品广告。

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化妆品标准的执行;承担化妆品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承担药品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监督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药品流通监管科

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测药品广告。

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监督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承担医疗器械注册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测医疗器械广告。

人事科(与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群工作。

稽查分局

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抽验工作;协调开展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

直属机构:

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领导:马康生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澄城路段协和大厦第七层(南梯)7007#至7013#

邮政编码:515800

联系电话:075485817308

传真:075485817300

E-mail:st-ch-bgs@gdda.gov.cn

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领导:蔡建忠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水运路玉兰园第九栋(即潮阳区交通局西侧)

邮政编码:515100

联系电话:075483732356

传真:075483732357

E-mail:st-cy-bgs@gdda.gov.cn

潮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领导:李元正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居委金凤西区(沙溪路口向前200米)

邮政编码: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798005

传真:075487791170

E-mail:st-cn-bgs@gdda.gov.cn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领导:赖喜木

通讯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盐场综合楼东侧

邮政编码:515900

联系电话:075486815306

传真:075486815305

E-mail:st-na-bgs@gdda.gov.cn

各区(县)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七)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组织开展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抽验,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行政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职能

负责中心城区消费环节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消费环节食品的监督抽验、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汕头市药品检验所职能:

汕头市药品检验所是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法定非营利性药品检验机构,隶属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具法人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汕头市的药品、化妆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等工作,业务范围包括中药、化学药品、抗生素药品、生化药品、部分一次性医疗器具和药包材料、厂房空气洁净度、化妆品微生物和部分理化项目的检验。

主要领导:彭继烽

通讯地址:汕头市广厦新城乐山路药检综合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392240

传真:075488392240(办公室)

【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中国公务员原生态之 乐观篇

2017省考行测:如何用简单知识点解出数学难题

2017广东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录用公示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范文:经济新常态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介绍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教育部颁发30条开学“监管令”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强调“公家人”的“私德”不是苛求

专家指导:917考前心理调适放松法

2017安徽含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拟录公示

山东省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