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职能介绍:
(一)统一领导和管理高新区(含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下同)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拟订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高新区年度计划及行政管理规定;协调处理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审定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及入驻企业,检查、监督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情况。
(四)负责高新区资金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组织高新区招商和外事活动。
(六)负责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服务,协调解决高新区企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和参与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
(八)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管理市直原有开发区及市直工业企业。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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