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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外事侨务局职能介绍

2012-08-28 | 网络

广东省中山市外事侨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重大问题,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动态,提供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中山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因公证照的办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驻穗领事官员和其他重要嘉宾;负责协调市领导的外事活动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管理,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六)统筹协调本市与相关国家及国际区域间交流合作事务;指导镇区、市直部门的外事业务;负责与外国外交、领事机构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联系与交往;负责本市国际友好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七)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本市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以及协助本市在境外公民、机构的领事保护等相关事务。

(八)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开展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镇区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活动审批事宜。

(九)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做好为侨资企业服务和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市涉港澳工作,负责办理和协调本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推进本市与港澳地区在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港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年鉴、侨志、保密、财务、后勤保障和内部接待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政工、劳动工资、老干、干部培训、党务、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妇女、计生、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络电话:0760-88383905,传真:0760-88319209

(二)出国(境)管理科

承担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业务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团组的审核、审批、呈报及证件签证、签注工作;承担因公证照的收缴管理工作;

联络电话:0760-88312862,传真:0760-88863303

(三)侨政科

承担落实侨务政策、法规工作。监督全市落实侨务政策、法规情况;拟订我市侨法宣传计划;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信访工作;承担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承担归侨、侨眷及三侨生工作;承担涉侨事务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扶贫助学工作;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项目的日常审核工作,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侨捐项目管理工作。

联络电话:0760-88383902,传真:0760-88383902

(四)礼宾科

承担礼宾接待、礼宾管理及涉外管理工作。承担来访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国记者和其他重要外宾、外国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外事礼宾礼仪管理;协调和指导我市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交往工作;承担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涉外事(案)件工作。

联络电话:0760-88339063,传真:0760-88332136

(五)经济联络科

承担海外侨团、华侨华人、港澳社团及乡亲的联络接待、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承担侨情调研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承担为侨资企业服务和指导中山市侨资企业商会工作;承担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工作;承担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联络处、中山市华侨华人文化学会工作;承担中山市海外交流协会秘书处、侨务对台工作;承担受理荣誉市民申报和日常有关工作。

联络电话:0760-88383907,传真:0760-88383907

(六)宣传科

承担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华文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侨刊乡讯出版发行工作;联系、协调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本局网站的开发及维护管理工作。

联络电话:0760-88223032,传真:0760-88383908

(七)港澳科

承担涉港澳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港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往来报批,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的联络和接待工作;配合做好CEPA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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