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实施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干部文秘、档案、保密、人事、统计、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和合作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订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二)执法监察科
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制定全市执法工作计划;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和提案处理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参与相关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
(四)监督管理二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参与调查处理相关伤亡事故;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执法监察科(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地方性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承办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总门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设诉、有关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应急救援科(阳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市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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