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二、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三、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协调高校的相关工作。
五、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阳江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计划财务科。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教育项目的立项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组织审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承担全市教育事业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组织审定有关地方教育材料。
(四)高中教育科。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成人技术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的学制改革、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
(五)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导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负责有关普法教育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指导中、小学体协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市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检查和验收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八)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师德建设工作;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教师表彰的组织、评审或推荐工作;负责工会、妇女、计生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不正之风的纠正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转办不属本部门受理的信访件;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控告申诉的情况,及时向市监察局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组织内审工作和效能监察工作。
(十)后勤产业办公室
协助管理全市各校(园)勤工俭学工作;协助学校搞好后勤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大宗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采购中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工作;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教育装备中心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仪器、教育信息技术装备、实验室、图书馆等的建设、指导、配备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规范和实施,检查、指导、评估和督促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资源软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校校园网络安全配备工作。组织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实验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实验教师和电教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和电教研究工作。
(十二)招生办公室(与自学考试办公室合署)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成人中专、自学考试、中专、高中招生报名及有关考试工作,各种试卷的接送、保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层次学校的招生计划,按时准确上报各种表格材料;负责招生考试违纪事件的调查、上报处理工作;做好有关招生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教育教学研究室
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服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认真钻研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及课程标准,研究教学内容和方法,组织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不断改进教法,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组织和指导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十四)学校卫生保健所
宣传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指导学校卫生工作;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做好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开展和指导中小学生常见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帮助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负责对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开展学生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十五)直属事业单位
阳江市广播电视大学、阳江市第一中学、广东两阳中学、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阳江市实验中学、、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阳江市第一幼儿园、阳江市教育印务公司、阳江市教育建筑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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