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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9-06 | 网络

广东省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四)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

(五)监督实施中药和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七)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九)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务、文电、机要、保密、统计、信息、档案、行政受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和文件;负责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承担经费收支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电话:0758-2810351)

(二)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法制工作;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协调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承担来信来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电话:0758-2810251)

(三)餐饮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电话:0758-2810960)

(四)药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和药物非临床研究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本地区药品检验机构的监管业务工作。(电话:0758-2810928)

(五)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国家化保健食品和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业务工作。(电话:0758-2810410)

(六)药品流通监管科

承担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指导本地区药品流通监管业务工作。(电话:0758-2810417)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

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导本地区医疗器械监管业务工作。(电话:0758-2857353)

(八)行政许可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受理和办结工作。(电话:0758-2313352)

(九)人事教育科(与党办合署)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指导本市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和组织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电话:0758-2810893)

(十)稽查分局

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全市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协调开展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承担相关产品违法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系统稽查执法工作。(电话:0758-2810728)

(十一)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鼎湖办事处

具体负责鼎湖区内日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不具备独立的行政许可和执法资格。(电话:0758-2628365)

(十二)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肇庆高新区办事处

具体负责肇庆高新区内日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不具备独立的行政许可和执法资格。(电话:0758-360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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