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对
市直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安排市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并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规划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七)统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中小学的布局和调整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规划并负责市直学校党建工作和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各校基层组织和监察、纪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十一)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高中毕业考试、初中升高中阶段学校考试以及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清远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统筹、协调局机关工作,协助安排重要会议;负责文秘、信息、保密、档案、机关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管理;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当好参谋;综合、协调、督查,确保工作运转;草拟、审核、印刷重要公文,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资料的收发、阅办和归档工作,并对下属单位教学辅助资料的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3361295
(二)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与党委办合署)
工作职责: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学校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继续教育,本系统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属单位(学校)干部(教师)、职工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承办学校领导班子考察、干部任免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学校人事、老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党内统计、年报及信息工作;负责本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培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我市教师继续教育及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我市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承办市直学校考核、奖惩工作;承办市直教育系统党务工作。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3361740
(三)清远市教育局基建财务科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发展需要拟定和确定本系统教育经费需求中长期和市本级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校舍基建维修、教育收费、教育财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本级有关财政性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计划;指导全市校舍基建维修、教师住房、教师医疗管理及财务管理;管理市直学校、机关基建维修工作的执法监察、质量、安全、预结算工作审核;组织全市教育年度统计;负责市本级预算内、外资金财务核算;负责兴教(致远)公司经营管理。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3376535
(四)清远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师范(进修)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情况);指导中小学校、中师(进修)、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与教育、教学工作;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及巩固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和中考工作;负责组织市区小学、初中派位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管理、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检查组织指导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推广普通话、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直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3361577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行政评估工作;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文件;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等级评估指导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工作。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十一楼
联系电话:3382561
(六)清远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科
工作职责:负责本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各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定期综合分析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检查、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系统党委、局领导班子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等三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并对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做好重要信访件的查办(督办)工作。对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十楼
联系电话:3368625
(七)清远市教育局机关工会
工作职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动员和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努力完成工作。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3363263
(八)清远市教育局后勤产业办公室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规划和实施,推进学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建立新型的后勤保障体系。二是研究制定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政策、规章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是制定中、小学校校办企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校办企业体制改革,负责校办产业的认证、统计、分析工作。四是制定中、小学校劳动实践基地的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校劳动实践基地、校办企业劳动安全和学校后勤保障安全检查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开展学校后勤社会化各项规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后勤社会化改革。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3361285
(九)清远市成人教育办公室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开展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的意见与各项规定;协助市政府、市教育局编制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年度发展规划和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村教育改革,抓好扫盲巩固提高工作,促进乡镇成校发展;负责初、高中生毕业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导与开展职工、干部教育工作,进行职工教育年度统计;协助市政府及教育局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改革,负责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审核验发毕业证,检查和指导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促进办学水平提高;负责部分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核、审批、年审、规范管理。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3368997
(十)清远市教育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学校各类功能场室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评比;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中小学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小学完善和规范各项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质量、效益和水平;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研究;对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中小学实验操作的考核和评估组织工作,开展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学和实验教学的检查、评估工作;利用清远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做好教育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清远市教育城域网和教育信息中心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政务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协同做好实验教师和全市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的科研工作。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3379306
(十一)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和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类招生考试方针、政策;组织高中毕业生报名、体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划定市属大专和部省属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参与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报考咨询;编制初中升中专招生计划,组织初中升中专考生参加省统一的升学考试,参与和组织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组织高等教育和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加强对社会助学的指导和管理,对全市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材料的管理及对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的验印和毕业证的颁发;组织和指导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参与省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对我市各类招生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反映。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3361517
(十二)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工作职责: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组织中考、高考的研讨活动。
办公地点: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八楼
联系电话:336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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