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城乡规划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各层次、各专项的城乡规划,实施由上级批准的城乡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重点地段各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城市规划 区内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
(三)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四)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检查指导及审批、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
(五)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含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选址、用地、工程进行审查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全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核定、换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人才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推动城乡规划科学技术进步。
(八)负责监督、处理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九)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东省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属下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属下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纪检、监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监督检查科
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监督、处理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承担规划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受理群众来信 来访;协调处理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其它事项,指导和监督市规 划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规划一科
负责拟定规划编制计划并具体组织编制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 内建设用地(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和枫溪区除外)审查建设项 目选址方案和用地规划,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划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城市规划区内 的各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下达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负责 全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核定、换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组织人才业务培训及学术交流,推动 城乡规划科学技术进步。
(四)规划二科。
根据城市规划,负责对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和枫溪区建设用地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和用地规划,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划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报建管理工作,审查各项建设工程的用地性质、范围、设计方案、施工图及相关报建资料内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做好发证后的管理工作;组织和参加各项建设工程的图纸会审、验线、竣工规划验收及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五)报建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和枫溪区除外)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报建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各项建 设工程的用地性质、范围、设计方案、施工图及相关报建资料 内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做好发证后的管理工作;组织和参加各项建设工程的图纸会审、验线、竣工规划验收及 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六)村镇规划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村镇规划管理的指导及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村镇规划的实施, 制止违反村镇规划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村镇规划技术人 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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