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职能介绍:
1. 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2. 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4.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组织开拓城乡市场,开展对外贸易。
5.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社的工作部署,依法治社,加强两个文明建设。
6. 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对外参加各项供销合作社活动,组织指导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和人才交流,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
7. 管理直属单位,管好社有资产,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8.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东省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委办公室(与工会、监察室合署)
负责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市社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和行业纠风工作,查处违纪问题,促进廉政建设。
办公室
制订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市社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资料、收发、信访、法律咨询、对外接待以及宣传报导;负责卫生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人事保卫科(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
负责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和干部培养、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人民武装、老干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
资产管理科
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直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直属企业资产的使用配置和开发、转让项目进行审核;负责对社有资产租赁经营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并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直属单位基建、维修项目的审核呈批工作。
基层科(与业务科合署)
制定本系统经贸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统计报表;指导本系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为农服务体系、业务经营、商办工业和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基层供销社组织建设和网点建设;参与制订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计划;协调搞好农副产品经营、农村图书发行和再生资源利用;负责对归口管理集体商业的指导和协调;检查和指导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对外关系,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财会科(与审计科合署)
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汇审编报全市供销社财务报表,分析、考核财务状况,促进扭亏增盈;检查、指导、监督直属企业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加强资金、核算和费用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管好社有资产;负责对直属企业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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