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市海洋与渔业的管理条例,组织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规划、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管理国家、省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辅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核准海洋、海岸带的涉海工程项目。
(三)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协助市有关部门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省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四)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电信和渔船管理工作。
(五)组织深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的改善、渔业产业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
(六)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工作,实施科教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
(七)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海洋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处理有关涉外事务。
(八)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秘书、督办、档案、信访、保密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新闻宣传、接待事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群、人事、机构、编制、审计、统计、劳动工资等工作;管理局管各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系统的产业信息。
电话:22832712 网址:http://dgofa.dg.gov.cn
资源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海洋与渔业水域资源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选划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灾害预报预警,主管渔业资源增殖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海洋开发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组织监视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指导海域使用权的流转工作;研究拟订与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电话:22832719 网址:http://dgofa.dg.gov.cn
渔业科
主要职责:管理海洋与淡水养殖、捕捞渔业工作,负责发布渔场渔汛信息和渔具渔法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海洋捕捞和淡水渔业的产业结构、作业布局调整和伏季休渔制度,提出海洋捕捞和淡水渔业的产业政策建议、技术进步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实施渔业捕捞和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协调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工作;研究海洋与渔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水产品加工、渔业机械和水产行业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电话:22832729 http://dgofa.dg.gov.cn
法规科教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的海洋与渔业政策、法规,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检查,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负责系统内的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全市渔(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拟订本市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措施,组织协调有关科研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工作,开展对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办理审批水产种苗引进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承办有关涉外事务。
电话:22832722 http://dgofa.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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