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外事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电话:22830611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书、会议、档案、纪要保密、外事、政务信息、人事、党务、劳资、监察、安全保卫和工青妇工作以及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掌握我市外事动态、华侨乡情、港澳事务,对我市有影响的外事动态、侨情、港澳情况和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办好《外事侨务港澳工作信息》,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负责东莞市荣誉市民的日常管理工作。
签证科 电话:22830211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负责审批、办理本市和中央、省驻莞单位(委托)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的因公出国签证、出国(境)证明、因公赴香港签注、因公赴澳门签注工作;承担本市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的颁发、收缴、上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属单位和镇街因公出访办证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负责汇总、审核和制定本市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检查上一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本市因公出国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审核、审批邀请外国人来莞商务考察及工作、外国学生来华读书的有关事宜。
国际交流科 电话:22830633
承担本市主办的国际会议及外事礼宾活动计划的报批、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市领导有关涉外活动及现场礼宾安排;接待访莞的外国元首、首脑、和外国政府、议会、政党等官方代表团及前政要;受理和接待外国驻华外交官来访事宜;开展与外国领事机构交往活动;接待通过领事馆渠道安排来访的团组;对邀请外国有关政要访莞相关事宜进行报批;协调驻粤外国金融、保险机构、商社、企业与本市政府非业务性交往等事宜;承担本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关系地区的交往和管理工作;办理与外国城市缔结友好关系的报批手续,组织实施友好城市及国际交流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高层次管理人才赴国外培训计划;组织或参与政府代表团出访,承办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侨务科 电话:2283062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负责统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和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交流等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东莞乡情》侨刊的编辑、发行工作;承办国务院侨办、省侨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侨务事项。
东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电话:22830696
贯彻执行国家民间对外交往方针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外向带动战略要求,通过民间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市物色友好城市牵线搭桥,做好友好城市之间缔结的前期工作;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社团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港澳事务科 电话:22830623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我市加强与港澳合作的有关问题;承担我市与港澳高层互访的协调工作,负责办理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等工作,负责港澳莞籍社团的联谊和协调工作;做好我市落实CEPA协议的各项工作,做好我市落实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政策和重点项目的落实;配合和协助中央驻港联络办、外交部驻香港公署、澳门公署在我市开展相关工作;承办省港澳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港澳的事项。
涉外安全科 电话:22830630
协调处理外国公民、法人在莞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和本市在境外公民、机构的安全保护事务;参与处理有关外国专家、留学生等人员的重要涉外事项;参与在莞外国人管理工作;负责外国新闻机构及其记者在莞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外国记者接待工作;承担外事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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