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林业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承相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林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协助开展有关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六)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森林防扑火、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
(八)组织、指导林业科研、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拟订林业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九)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林业财会工作;指导、监督林区公路、防火通道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十)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东莞市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绿化工作办公室(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义务植树规划,组织实施义务植树;指导城市林业建设、城乡绿化和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城乡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保护管理全市范围的古树名木;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扑火、区域联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指导、监督防火通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信息管理科(市林业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制订林业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分析及编发林业数据、信息,为林业基层单位和林农提供林业信息和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负责林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和信息化的普及;负责林业信息刊物的编辑和发行。
计财科
负责编制林业建设规划、计划;监督林业资产及林业资金使用;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专项资金下拨及其投资效益分析工作;负责征收管理市级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林业基金。
林政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协调林地、林木权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动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协助开展有关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封山育林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
营林科(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编制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林木育种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商品林培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指导林业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林网规划建设;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负责拟定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党的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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