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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税局系统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07-01-19 | 网络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招录国家公务员专业笔试、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6号)及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度招录国家公务员专业笔试、面试工作定于2007年2月3日至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专业笔试、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试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报考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分数线为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根据报考志愿,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人数不高于5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则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办法、专业笔试、面试分数线及专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本人的信息,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88625272。

报考河北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请查询河北省国税局网站。网址:www.he-n-tax.gov.cn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07年1月31日 9:0011:30、13:3016:00

地点: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3号 阳光大厦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在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在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非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专业笔试、面试准考证。

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专业笔试、面试。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弃权。

考生应对本人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专业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专业科目笔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07年2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石家庄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面试报到时需携带专业笔试、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迟到或缺席的视为弃权。

5.详细要求见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

(二)专业科目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财税、计算机、相关法律、公文写作。上述各科综合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总分为200分,其中财税和计算机各占30%,法律和公文写作各占20%。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2月5日 下午2点5点。

3.考试地点:石家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专业笔试、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详细要求见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

5.专业科目笔试开考后30分钟内未到场或缺席未能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25%、面试成绩占25%合成考生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员,对考生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07年2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二)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7年2月中旬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将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对有问题人员进行举报的应当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从即日起至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打电话或发邮件与我局人事处联系,进行面试确认。

2.专业笔试、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专业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笔试、面试、体检期间,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体检费、食宿费用自理。

4.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查询。登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www.he-n-tax.gov.cn。

5.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311-88625272 、 联系人:白渊, 人事处电子邮箱:hbgsrsc@sina.com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311-8862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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