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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扶贫办职能介绍

2012-07-02 | 网络

广西自治区扶贫办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综合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行政、财务等后勤管理工作。

资金处

负责编制财政扶贫开发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年度预算;参与起草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使用;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信贷扶贫的计划、协调、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引导、扶持和检查考评工作;指导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扶贫状况的监测、统计工作。

项目处(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科技扶贫项目等扶贫规划,核准市、县(市、区)年度扶贫项目计划、连片开发项目计划;起草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扶贫项目评估、协调、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和评价;负责扶贫移民搬迁的规划、计划和管理;承担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政策督查处

起草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起草扶贫开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督促检查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收集扶贫开发资料,发布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开发的宣传工作、广西扶贫开发信息网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社会扶贫处

联系中直单位定点扶持贫困县;指导、协调、管理区直、中直驻桂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东部地区对口帮扶广西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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