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数字化、信息化(不含信息产业,下同)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技术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审核市属各部门、各行业的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区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牵头解决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乡数字化、信息化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提出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对财政资金投资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提出审核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指导县区及农村数字化、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负责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党政专用信息网络以及各部门的业务应用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南宁市重大活动通信保障的协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负责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规划建设、应用推广和协调管理工作;开展国内外信息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和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推广和协调管理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七)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数字化、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和应用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需要地方政府办理业务的协调工作;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工作。
(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等级保护的协调工作。
(九)研究提出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机制;指导、协调城乡数字化、信息化的宣传和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内设科室职能介绍:
综合科
1、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宣传、信息、扶贫、安全、计生、综治、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对外联系等工作;
2、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办理有关行政事务;
4、负责南宁信息化大楼日常维护管理;
5、负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6、负责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绩效评估;
7、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的相关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与信息资源科
1、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组织拟订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规范;
3、承担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平台的规划建设、应用推广和协调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协调和联系相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乡数字化、信息化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科
1、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2、负责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规划工作,协调指导建设;
3、审核市属各部门、各行业的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4、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5、对财政资金投资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以及相关建设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协调指导推进建设;
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7、负责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党政专用信息网络以及各部门业务应用网络的建设规划工作;
8、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协调解决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9、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字化推进一科
1、负责推进城乡数字化、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城乡数字化、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验收工作;
2、负责全市基础性、公共性等城乡数字化、信息化重大项目运行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3、协调解决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城乡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合作与交流以及信息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工作;
5、参与城乡数字化、信息化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6、承担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工作;
7、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字化推进二科
1、指导县区城乡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指导县区及农村数字化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3、承担推进县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共享的相关工作;
4、指导县区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的应用推广;
5、负责县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绩效考评;
6、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科
1、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2、组织、指导全市防范计算机病毒等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测评、应急工作;
3、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数字化、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和应用中的有关信息安全与网络问题;
4、承担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需要地方政府办理业务的协调工作;
5、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工作;
6、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创新工作;
7、承担南宁市重大活动通信保障的协调以及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指挥的具体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1、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组织全市数字化、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训;
5、提出全市数字化、信息化人才引进、培养建议;
6、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7、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支部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党组的决议文件,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根据上级安排,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3、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落实党的各项制度,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把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4、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5、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指导下属二层单位党的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1、负责机关纪检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下属二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2、监督检查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本局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协助机关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4、监督检查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从源头上的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5、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事件;
6、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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