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文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知道文化馆、图书馆及社区、乡镇文化站(室)的业务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辖区范围内的各类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三)制定本城区文化艺术工作计划,管理好本城区文化、体育市场并检查、督促文化设施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协调、指导辖区的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型的文化活动。
(五)对辖区群众文化机构,群众文化组织,文化个体户和其他社会文化力量所进行的一切文化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实施《全民建设计划纲要》,拟定本城区体育工作的发展计划,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七)组织、协调、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及辖区单位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八)配合市广播电视局做好村村通数字转换等工作。
(九)研究拟定本城区文化、体育产业计划,培育和发展文化、体育市场,规范文化、体育经营活动。
(十)负责本城区文化、新闻出版经营许可资格审批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各体育竞赛项目三级裁判员资格培训、审批的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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