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招商促进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城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城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城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并督促检查;牵头组织城区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对国内外投资考察客商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城区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城区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四)根据城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事项的审批,负责本城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招商促进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内资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或参与招商项目的咨询、对接和洽谈等事宜;
2、做好内资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做好城区内资企业档案备案管理。
二、外资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审核或核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外资企业合同和章程及企业重大变更等事项所需材料。
2、负责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咨询、对接和洽谈;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工作。
3、负责城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4、负责做好城区外资企业档案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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