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加方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完成党委、政府日常公务工作,为党政领导联系和安排党 务、政务活动的有关事宜,起好上传下达的作用。
2、负责文件的草拟、核稿、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
3、负责车辆管理、机关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接待、水电维护等内务工作。
4、负责各种信息和有关资料收集、统计和汇报工作。
5、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督促、检查县、乡有关会议及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6、承办会务,组织活动。
二、综治办公室
受理本乡行政区域内、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因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债务、财产、相邻关系等发生的民间纠纷。
三、民政办公室
1、负责农村救灾救济、扶贫帮困、福利生产、残疾人管理、优抚、五保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劳动保险等工作。
2、 指导村委会、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3、 乡敬老院日常管理。
4、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计生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制定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4、审查办理计生有关证明和手续,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5、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6、负责本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计划生育管理。
7、指导计划生育协会自行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乡扶贫开发战略,制定中、长期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拟定全乡扶贫开发重大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全乡扶贫开发重大事宜。
2、掌握和反映全乡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分析、研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
3、负责全乡异地移民安置工作;
4、负责区、市、县直单位对口扶贫以及区域经济协作等的联系、衔接、扶贫开发项目的审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及跟踪协调及服务工作;
5、组织对全乡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
6、承担全乡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7、承办市、县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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