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协调企业上市工作,并承担企业上市的规划职能以及非国有企业上市的指导、推荐服务工作。
(三)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投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研究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负责安排政府对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城市维护、教育、科技等全市财政性投资和国家、自治区下拨的专项资金,将政府性基金纳入计划管理,编制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四)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电力综合规划,统一归口申报需自治区和国家审批的工业、电力等建设项目;负责涉及水利、航运,农业的电力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审核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的重大项目。
(七)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全市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对策;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信息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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