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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8-30 | 网络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政府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核发产品注册证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八)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指导县(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财务规划科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部门基本建设规划、装备计划的编制、部门内部财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审核。

稽查科

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的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抽验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思想政治、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桂林市驻店药师注册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药品流通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资格核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开展药品违法广告监测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涉药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协助核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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