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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9-05 | 网络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负责全市房改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房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测算和拟定全市公有住房价格,对单位申报出售的公有住房进行审批;对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进行测算和调整;负责全市各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案、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公有住房上市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单位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以及使用情况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全市已售公有住房的建档和已购公房上市的审批;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负责对市属12县房改办的房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单位的党务、人事、劳资、文秘、宣传、行政后勤、计划生育及接待工作;负责房改文件及档案的收发、打印、归档、查询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网站及单位电脑的运行及维护;负责十二县房改报表的汇总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负责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原房改机构所发放的项目贷款的催收和资金回笼工作;负责核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管的其他住房资金的帐务核算;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会计核算和管理。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房改方案、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测算以及住房补贴系数的测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测算和调整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咨询及群众来信和来访;负责承办房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任务;指导各县开展房改工作;对房改中违纪现象进行查处;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审批和审核;负责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及住房补贴发放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已售公有住房上市的审批工作;负责各种房改业务审批后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四)计划经营科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规定,根据市政府有关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对申报参加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参与组织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标书;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发放准购证;负责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的定价申请进行审核;负责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在建和拟建经济适用房项目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及售房价格的测算以及相关经济合同和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已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屋产籍、产权证的办理以及经营性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汇总和统计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统计报表;负责原其他住房资金贷款催收和追缴的处遗工作,并处理好相关事务。

(五)工程管理科

负责经济实用住房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中的协调工作;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在建施工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在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前期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已建和在建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已建各住宅小区工程质量维修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原其他住房资金贷款征用土地的管理工作,并处理好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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