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4、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及法检商品重量鉴定、残损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5、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备案),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监督管理。
6、负责实施国家实施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工作。
7、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8、负责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9、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1、承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政工科
综合业务科
财务科
检务科
动植物检疫科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民本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