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扶贫办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对各项扶贫项目进行调查、摸底、论证、编报、审查、落实和验收。
三、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进行全县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
五、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和落实县直机关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
六、组织和实施全县特困人口的异地安置工作,扶贫的计划、协调工作。
七、负责抓好外资扶贫项目的编报、监督、指导和实施。
八、负责规划、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
九、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扶贫办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秘书股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办公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性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记录;负责单位人事、劳资、职称评聘和政治学习,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提案、内外收发、文印、档案以及办公室印章管理、保密和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系统培训、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为贫困地区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协助检查、督促和落实县直机关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
项目管理股
拟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县年度项目计划的审批工作,拟定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扶贫项目的协调、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和评价,研究草拟扶贫资金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和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县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项目扶贫的计划、协调、组织、统计等管理工作,拟定贫困地区生态扶贫、科教扶贫的规划和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外资扶贫项目的编报、监督、指导和实施,组织和实施全县过山瑶的异地安置工作,协调、组织的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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