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实施科技方针、政策的情况并向上级作出报告。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工作,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二)研究和制订全县科技发展和利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措施,组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远景规划和五年计划,围绕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编制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
(三)组织制订全县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包括重点科技计划、星火计划、重大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科技扶贫、科技攻关等科技开发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四)管理全县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多方开辟科技经费渠道。
(五)组织管理全县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大力引进技术,做好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六)贯彻落实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技术全同的实施。参与管理本县的技术仲栽,归口管理科技无形资产评估和技术、信息市场。
(七)归口管理本县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奖励、保密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九)负责全县科技统计工作。
(十)牵头抓好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负责全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所属的科技情报研究所。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和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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