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方针、政策、法规,自治区外事、侨务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围绕全市对外开放、区域合作、国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及相关信息。
(三)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每年的因公出国(境)计划;负责审核全市各部门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因公出国(境)的外事文件;为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通行证)和申办外国签证手续;办理或会签各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和前来我市访问的外国(港澳)人士的邀请和签证通知函电手续;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和港澳特区重要官员以及来我市从事公务活动的境外其他人员;指导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统筹办理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归口管理全市涉外活动。
(四)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辖区内境外非政府组织;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活动;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审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五)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同港澳特区的交往事项。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管理指导市本级和县市区开展国际友好城市缔结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及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推荐工作。
(七)指导和推进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外事办、侨务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秘书科
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日常内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财务、外事接待、保密督查、干部培训、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外事港澳科
负责受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事项;办理我市邀请境外人员来访审核和邀请函电及签证通知函电手续;办理市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同上级外事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和指导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外事业务工作;监督、检查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外事接待中对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领事认证和向外国驻华使馆申办签证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件;协调全市的有关涉外活动;负责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境外记者;协助外宣部门做好外事活动中的对外宣传工作及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全市的国际友好城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负责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三)侨务科
负责国内外侨情的调查和有关政策研究,负责承办与侨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协助办理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协助做好华侨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及侨务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推荐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研究和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介、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工作;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情况,促进引进工作的开展;负责市海外交流协会日常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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