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各个时期所制订的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拟订农业机械化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和农村经济建设。
四、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五、指导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对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
六、预测农用柴油需要量,参与农用柴油供应和价格政策的协调;负责农业救灾柴油指标及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负责农机农业田间作业用油补偿资金的管理。
七、指导农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组织实施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八、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进行农机化统计汇总与分析;监督统计资料的使用,收集、反馈农机化宏观调节政策实施情况,发布农机化管理、农机化科技、农机产品需求、质量以及有关农机化的政策信息;引导农机维修行业通过市场调节合理配置资源;指导农机化宣传工作。
九、负责归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化方面的民间团体和学术团体活动。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民法知识
★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主持会议:建立法治化市场化去产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