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职能介绍: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原地直大院、南区、衡阳生活区(以下简称驻邕三大院)公共物业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驻邕三大院公共物业的管理,协调、理顺原地直机关干部职工在南宁的房产手续的办理,管理和维护机关大院的公共道路、水电等设施。
3、抓好驻邕三大院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美化绿化、计划生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4、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对在南宁市生活区管理。
5、为市四家班子领导在南宁开展公务、事务活动做好服务。
6、为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及七个县、市、区四家班子在南宁开展的公务活动做好联系协调、接待工作。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尚未搬到崇左市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及协调工作。
8、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邕居住的家属的工作、生活、子女入托入学等有关事项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9、负责做好在邕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为老干部的学习、生活、娱乐等做好协调服务。
10、负责接收和管理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留邕国有资产。
11、加强与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的联系,承办四家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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