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来宾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学交流和技术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消费、居民收入、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乡镇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完善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各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管理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划拨给各县(市、区)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来宾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后勤事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管理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划拨给各县(市、区)的统计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局内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财务基础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核算统计科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全市以及各县(市、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学发展十佳县申报和科学发展十佳乡镇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工作,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对县(市、区)GDP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三)农村统计科
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农村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法规教育和投资统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承办涉外社会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监督管理部门统计调查;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系统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六)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科
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劳动报酬等统计调查和人口变动、劳动力、群众安全感调查,开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环境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及人口和就业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贸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对全市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广西自治区来宾市统计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法治建设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