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职能介绍:
(1)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依法对全市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处罚。
(2)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归口管理排污口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管理情况。
(3)负责自然生态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监察工作。
(4)负责苏州市区排污费征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县级市(区)依法征收各类排污费。
(5)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受理工作及与 110联动工作,归口管理全市12369举报热线,负责环境污染信访的调处工作。
(6)参与排污申报的审核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7)组织、指导、协调各县级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开展对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稽查。
(8)承办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综合科
主要职能:协助支队领导协调支队政务工作。负责支队文电处理、会议组织、财务、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考核、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支队保密、保卫、安全、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支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支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市环境监察员的登记和发证工作。
(2)环境监察一科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辖区内现场环境监察和自然生态保护及农村生态环境监察;负责对各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罚意见;负责辖区内支队交办的信访调处,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处;参与110联动。
分管辖区:沧浪区、平江区、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吴江市
(3)环境监察二科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辖区内现场环境监察和自然生态保护及农村生态环境监察;负责对各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罚意见;负责辖区内支队交办的信访调处,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处;参与110联动。
分管辖区:金阊区、虎丘区、工业园区、吴中区、昆山市、太仓市
(4)环境监察三科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市、区依法征收排污费;组织五市七区进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工作;负责全市自动监控系统的协调、管理工作和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业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5)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管理支队信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12369举报热线,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接听、调处、转办和催办工作;对省厅转办的有奖举报件、群众来信及各类网上举报提出拟办意见;负责进行110联动和12345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扎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对各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环境监察工作;扎口餐饮及文化场所的信访调处。
(6)稽查科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稽查;负责组织实施局委托的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负责支队法律文书、信息工作;组织实施支队的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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