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关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关党组和关领导研究制定本关发展规划、业务工作及综合性改革方案并组织推动;研究起草本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的请示、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重要文稿;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审阅本关各部门工作报告,负责综合情况。
2.组织落实上级领导和关领导的批示,督促检查并组织落实关领导布置的政务工作。
3.联系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协调科理涉及多部门的有关事项,围绕关党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4.为关党组和关领导工作提供行政辅助服务,协助关领导组织全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办理关级行政会议,负责各种接待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5.研究提出本关公文办理规程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
6.负责关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并具体承办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呈报和管理。编写海关大事记和各类简报。
7.按照上级要求,研究提出本关文档和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关文电收发印制和立卷归档工作;掌管本关印信;负责本关安全保密工作。
8.负责本关新闻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关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关新闻发布工作。
9.在市口岸办指导下,就本关口岸事务和大通关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口岸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协调。
10.研究提出关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研究提出本关安全生产、值班、维护社会稳定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关机关值班工作。
12.协助关领导科理日常事务,建立和维护本关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并负责本关对外联系、对外沟通及海关社会公关工作。
13.协助关党组和关领导负责科理各项突发性事件。
14.联系海关学会工作。
15.办理关党组和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业务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关征管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各项征管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征管工作;按照南京海关的税收计划拟定本关税收指导性计划,组织完成本关年度税收征收任务;负责税收要素的管理和征管质量的考核。
2.负责关减免税工作的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各项减免税规定和工作程序,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关减免税工作;承办本关重大免税项目备案核准、重大减免税申请复核和不予免税商品的认定;归口同市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工作。
3.负责本关商品归类工作职能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关归类工作;受理解答本关归类问答;组织实施本关海关商品化验送检工作。
4.负责本关审价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审价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关估价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和上报价格参考资料,提出、发布和调整关重点商品风险参数。
5.负责对本关税收征管、减免、归类、价格、原产地、反倾销等征管业务的监控、调研和风险管理;组织对税收要素和税源结构进行动态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商品进出口贸易动态的跟踪监控;编制、汇总、上报有本关税收征管数据报表及税收分析和监控报告;编写本关税工作信息。
6.负责网上支付、关税计核、滞纳金、政策性退税等关税业务的管理,承办相关事项。
监管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关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企业、运输工具和驾驶员的行政审批。
2.负责关直接退运货物的行政审批。
3.负责本关暂准进出口货物延期的行政审批。
4.负责本关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各类海关监管场所(除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外)以及进出境货物舱单和转关运输的职能管理。
5.负责本关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查验布控、分析评估和检查指导。
6.负责本关除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外的各类监管场所和开放口岸及免税品商店监管条件的审核验收和监督管理。
7.负责本关进出境货物转运、通运、过境和转关运输业务的审核协调和舱单数据的监测、监控、分析评估。
8.负责本关物流监控及货物查验的科技装备、设施配置及专项经费的申请、转报、分配和日常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卡口设施及其系统的技术标准管理。
10.负责拟定并组织本关通关作业流程、管理制度的实施,检查指导通关作业过程,协调通关过程中各业务部门、各作业环节之间的业务联系配合。
11.负责涉及通关作业改革项目业务方案、通关方式、作业流程等的研究论证、组织协调、研发推广等工作。
12.负责H2000通关管理系统(审单作业系统除外)相关岗位授权、人员培训以及监管方式的修改测试、本关代码的审核报批和授权管理。
13.负责本关监管、通关作业绩效、执法水平的评估、监控与指导。
14.负责本关监管通关业务突发事件的管理。
15.负责与其他海关或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对涉及物流、通关、监管等相关工作的联系配合与协调。
稽查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关海关稽查、贸易调查、市场调研方面的情况,制定稽查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海关稽查、贸易调查、市场调研方面的工作。
3.负责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联系配合办法。
4.负责本关稽查业务管理系统稽查部分的管理、维护。
5.负责本关稽查信息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6.完成总署领导、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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