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对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商贸规划及计划;研究提出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二)参与编制并组织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综合交通物流的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研究拟订电力、煤炭等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电力、煤炭等能源生产、发展计划,实施行业管理;培育和监管电力、煤炭市场,协调解决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
(四)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思路;研究拟订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联合;组织推进重点技术创新工作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指导工商企业质量管理,组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解决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牵头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计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六)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工商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联系和指导全市工商领域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七)研究提出无锡制造业基地建设和主要工业行业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行业有关产品准入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负责有色金属、稀土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工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并负责与国家和省有关归口部门的衔接;对上市工商企业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督;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和市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九)拟订全市流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拟订流通体制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规章、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拟订工商领域利用外资的有关章、政策,指导工商业利用外资;负编并织实施商业利用外资试点项目的规划;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负责大宗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十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业、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指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组织、编定、协调服务业及相关行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负责拟定和实施各类商品、生产资料、要素市场和物流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和协调服务业项目建设、改造的论证、报批工作;履行归口管理的市有关专项资金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管理;监测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授权范围服务业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并参与服务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调服务业中各行业改革的方案,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三)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企业股份制改造、参与拟上市企业审核,参与企业兼并破产协调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军工经济的发展;负责军工行业及民用爆破器材、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协助国家、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做好民用飞机、民用航天的行业管理;负责军工动员、改革和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工作;负责全市地方企事业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督促检查国家下达的全市军品计划和军工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与默克尔共同出席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座谈会
★ 2017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公示(第002期)
★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清除校车高危“常态”,不能再拖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