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合法和正当权益;起草侨务工作地方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情况,向上级侨办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并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
理论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负责宣传侨务政策和通报涉侨情况。
(三)协助市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县(市、区)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工作。
(四)开展社区侨务工作;开展归侨侨眷工作;负责对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初审华侨来扬州定居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和扶贫工作;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发挥国外侨务主导作用,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的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在中央、省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引资引智,开展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开展侨务外宣、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扬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收集分析侨务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重大会议材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负责侨务工作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侨务宣传工作规划,指导本市侨务宣传工作。
(二)侨政处
负责本市侨务工作地方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负责办理华侨来本市定居的初审工作;确认归侨、侨眷的身份;负责侨务信访和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出国定居、子女升学等工作;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财产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三)外联经济科技处(挂投诉协调处牌子)
拟订侨务经济科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联络和友好交流;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涉侨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牵线搭桥、合作交流、咨询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在扬侨商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开展与海外华文媒体、华文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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