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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公务员培训引入“学分制”

2012-10-08 | 网络

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市龙湾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规范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加强培训的监督和考核,近日,该区出台了《温州市龙湾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自办法发布之日起,将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在年末用学分累计方式,对全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培训学分由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构成。公务员每人每年须完成不少于72学分的培训任务,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龙湾区将依托温州网络学堂网站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公务员参加年度面授培训和网络学堂培训等所得学分进行登记和考核,实现统一的数字化管理。每名公务员都可以自主查询自己的学分,培训主管部门和各单位都可以随时准确掌握全区或本单位公务员的学习情况。公务员年度未完成规定学分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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