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海淀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快播公司及该公司CEO王欣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历时近4小时的庭审,快播公司辩护律师表示认罪,王欣表示借这个机会向网友道歉,希望快播案例成为行业自律的警示,张可东、牛文举表示自己真诚悔罪认错,过去法律意识淡薄,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法庭将择日宣判。(新京报 2016年9月10日)
时隔八个月,快播涉黄案终于尘埃落定,但互联网行业自律却箭在弦上。互联网是一个开放、自由、互动的平台,拥有难以估量的信息生产能力,同时也带来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诸如色情、暴力、赌博等各种违法内容,并大有泛滥成灾之势。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青少年为主力军,也是这些负面信息的最大受害者。鉴于监管的审慎和滞后性,为了互联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开展有效的行业自律,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这对于所有互联网企业来说,是责任也是义务。
然而,企业在均衡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的拉锯战中,利益往往占上风。很多互联网企业往往以技术中立作为避风港,一味将侵权和负面信息传播归结为网民个人行为,从而强调技术无罪,这种技术中立论为负面信息的传播创造了机会。但快播案的重审宣告技术中立论彻底破产,为互联网企业敲响行业自律的警钟。
互联网行业自律一方面要增强互联网企业的责任意识。其实,早在2002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搜狐、新浪等中国互联网行业130多家单位就已经共同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2014年,安徽省万家网站签署《文明办网自律公约》的活动也曾被媒体广泛关注。毋庸讳言,这是增强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得力举措。但事实证明,《公约》只能作为行业经营发展的一个依据,一个外部起约束作用的规则,要想取得实效,还需要第三方介入:可以根据我国实际和互联网产业发展状况,制定我国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定期发布评估报告,并对违背社会责任要求的典型行为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另一方面,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也有赖于企业监管。从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来看,互联网各企业对内部监管的投入参差不齐,例如现在主流直播平台,映客目前采取的是机器监控和人工24小时监控双重监控审核方式,人工监控规模达1000人,但也有很多平台在内部监管上只是草草敷衍,甚至在利益驱动下,对一些不合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企业内部监管还远远不够,还需外部监管。对此,不妨看看国外的监管模式。
英国在1996年便成立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由政府牵头,成员多为网络企业,也有教育、文化、政府、司法机构的代表。这个独立的行业性组织,由来自互联网行业各方面的人士组成的董事会进行管理。多年来在打击网络色情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为英国互联网管理探索出一个良好的行业自律模式。我国已经成立了由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以及文化部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组成的政府监管机构,但各部门间协调统筹不够,也没有借助互联网企业自身力量,在未来,还需努力探索出一条更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企业监管之路。
在全民尽享网络自由的时代,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互联网若要健康可持续发展,行业自律是关键一环。自由和自律就像天平两端,无论天平向哪方倾斜都会导致失衡,这一点,互联网企业概莫能外。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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