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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8-30 | 网络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地方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国有资产营运规划,参与制定全区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和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办理区级机关各部门预算的追加、追减,提出调整年度预算方案;审编财政决算;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区级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彩票监管工作;负责罚没财产的拍卖与管理。

(四)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支出及控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和监管区本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五)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转制、改制等;制定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并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指导和监管全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依法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调处。

(六)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文教、住房、社会保险等管理和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定,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七)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配合职改主管部门作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和评聘工作;负责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全区财会人员的队伍建设,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发证、年检等工作。

(八)监督财政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九)组织开展财政、财会方面的学术研究;负责区级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十)承办区政府、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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