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职能介绍:
1、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每年受本级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5、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承担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行政后勤、保卫等事务。负责草拟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文件草案;审核、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受理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等。
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区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负责对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全区26个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家金融、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
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区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和政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对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开发区、湘湖管委会、空港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区政府发展改革、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以及房改办、公积金中心、地铁办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级单位国家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
经贸审计科
负责对区政府国内经济贸易、经济发展、外经贸易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对区重点国有企业以及上级授权中央、省、市属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区政府社保、人事、民政和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供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险、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供销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
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协调和落实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指导科
负责全区内部审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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