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政治处
负责本院(含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编发情况反映、工作简报、检察信息等内部刊物,编撰检察年鉴。
侦查监督科
负责承办由本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本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负责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
公诉科
承办本区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的抗诉工作。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承办本区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承办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的抗诉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
负责本辖区内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和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案件的审查,依法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
控告申诉科
负责受理公民和单位的举报、控告、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统一管理本院受理的举报线索。
职务犯罪预防科
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实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技术科
负责本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本院的刑事检察技术工作和技术装备管理。
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院机关的财务、房产、固定资产、交通、通信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等的管理及检察业务活动的后勤保障;负责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担负直接受理犯罪案件现场保护、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
法警队
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保护公诉人出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察室
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检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检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违法违纪案件,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法违纪人员。
检察事务中心
负责本院受访接待、案件分流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外文件材料的印刷;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驻余杭组团检察室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理公民、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等;协助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执法活动、人民法庭的审判等活动实行监督;协助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实行监督;强化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履行其他检察职能和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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