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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9-28 | 网络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负责全县的财政收支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政府基金(费)的征缴及社会保障基金征集等工作。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人事教育科(监察科)

1、负责局系统的机构设置及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干部职工调配交流,管理人事信息档案;

2、负责拟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局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4、负责处理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控告、申诉;

5、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6、负责人事、监察方面来信来访的处理;

7、负责工资福利、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行政事业科

1、负责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2、负责行财口单位财政性资金的财务管理;

3、负责行财口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和完善行财口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负责初审行财口单位预算,提出预算编制建议,管理行财口单位预算指标;

5、负责行财口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审核;

6、负责行财口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7、负责行财口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日常检查工作;

8、负责实施行财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9、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等工作。

社会保障科

1、负责社保口单位财政性资金的财务管理;

2、负责社保口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和完善社保口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负责初审社保口单位预算,提出预算编制建议,管理社保口单位预算指标;

4、负责制定年度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参与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

5、负责住房基金及其财务管理;

6、负责社保口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审核;

7、负责社保口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8、负责社保口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日常检查工作;

9、负责实施社保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农业财务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1、负责农财口单位财政性资金的财务管理;

2、负责农财口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和完善农财口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负责初审农财口单位预算,提出预算编制建议,管理农财口单位预算指标;

4、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

5、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6、负责农财口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审核;

7、负责农财口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8、负责农财口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日常检查工作;

9、负责实施农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10、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1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管理、申报和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资金核算工作、资产移交、相关资料归档等工作。

12、负责承办农村税费改办公室日常工作。

企业财务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企业财务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承担除国有农口、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以外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县级储备粮(油)和国家储备粮的储备经费、粮食风险基金、粮油价差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批工作;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和年检工作;

6、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及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业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集体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

8、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产损失、核销等财务审批工作;

9、负责实施归口管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10、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对其他业务科室办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进行会审和监督。

11、负责改制单位的剥离资产、不良资产及其他有关国有资产的收缴、处置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收缴改制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置换收入及其资金占用费;

13、负责收缴改制单位占用的其他国有资产(国有资金)及其资金占用费;

14、负责行使、管理依法持有的国有股股权;

15、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的营运、交易、过户管理工作;

16、负责执行违反国有资产法规行政案件的处理决定。

预算执行局

1、负责组织执行经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核对、控制预算内支出指标、预算外收支计划,办理预算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划拨;

2、负责财政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具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支核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统一核算,代理政府采购中心的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

3、负责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表,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布置、汇编和分析工作;

6、负责管理财政资金银行账户及存款和调度财政资金;

7、负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8、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

会计管理科

1、负责贯彻落实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2、研究拟定全县会计从业人员的考核制度;

3、组织会计人员对新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的业务培训;

4、负责对会计人员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5、依法进行会计工作日常检查;

6、负责代理记帐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7、负责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考试工作;

8、协助省市注协做好对会计中介机构的管理。

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科)

1、负责拟订财政监督的建议和措施,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关系;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检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及完善管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局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包括在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执行国家财政、财务、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及上级或有关部门移交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6、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7、负责牵头部署、规划和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计划财务科

1、负责经济税源调查和重点税源的管理;

2、负责税收计划的编制、分析和检查,并组织实施;

3、负责税收(规费)会计、统计的核算和分析;

4、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的管理、组织税收票款检查、监督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5、负责欠税管理和税款退库、审核、办理;

6、负责纳税保证金的管理;

7、负责本局行政经费的核算管理,并对基层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和财务制度的执行进行指导监督;

8、负责计财业务的指导和协助培训工作;

9、负责计财业务表证单书的确认、印制、领发的控制;

征收管理科

1、负责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负责税务事项公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征管调研,研究制订相关征管制度、措施和办法,制定全局性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方式的认定管理、延期申报的审批管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普通发票的管理、外经证的管理、税务代理等工作;

4、负责个体税收、集贸市场税收的管理工作;

5、负责征管改革办公室及选案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6、负责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和代征单位(个人)的业务管理;

7、负责征管业务表证单书的确认、印制、领发的控制;

8、负责征管业务的指导和协助培训工作;

9、负责税收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

10、负责各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并制定相应办法。

税政管理科(涉外税收管理科、规费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做好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答咨询工作;

3、负责有关的税收专项调研,制定具体税种的征管措施和办法;

4、负责有关各项基金和规费的管理;

5、负责税政业务表证单书的确认、印制、领发的控制;

6、贯彻执行涉外地方税收政策和税收协定,负责涉外企业税务登记的管理;

7、负责有关的税收(规费)减免审核、审批工作;

8、负责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

9、负责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10、负责税政业务的指导和协助培训工作。

预算局(综合科、县政府采购办及控办)

1、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布置、编制全县和县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草案,负责预算调整工作,汇总审核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

2、负责拟订预算指标管理流程和制度,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预算指标,办理预算指标追加、核减;

3、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单位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并实施全县财政票据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监管全县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6、负责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负责小汽车控购、更新、报废审批管理,负责党政机关小汽车定编管理;

8、负责审核办理资金的退付工作。

9、负责监管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活动。

办公室

1、负责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

2、负责局机关文秘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文管理;

4、负责局系统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5、负责财税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和本局财税网站建设与维护;

6、组织制定本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

7、负责本局信访、议提案办理、保密、财政12366工作;

8、负责本局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

经济建设科

1、负责经建口单位财政性资金的财务管理;

2、负责经建口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修改、制定经建口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初审经建口单位预算,提出预算编制的建议,管理经建口单位预算指标;

4、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初编,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台账登记,负责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的审查;

5、负责基建审价中介机构的管理;

6、负责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的管理;

7、负责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

8、负责经建口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审核;

9、负责经建口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经建口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日常检查工作;

11、负责实施对归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2、负责归口单位财政票据发放限量(或调整)的审批核定、票据违规问题的核实,以及票据的日常监督检查、年检等工作。

乡镇财政管理科

1、具体负责全县乡镇(园区)财政监督管理,统计和分析乡镇(园区)财政收支;

2、负责拟订乡镇(园区)财政体制,与乡镇(园区)进行体制结算;

3、负责汇编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

4、负责乡镇(园区)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财政性资金拨付、乡镇教师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5、负责乡镇(园区)报表审核、汇总及相关考核工作;

6、负责乡镇(园区)政府性债务统计和分析工作;

7、负责乡镇(园区)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科

1、负责财税普法教育工作;

2、负责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国家赔偿等事宜;

3、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4、负责组织大要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5、负责有关财税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协调制定财税政策法规有关实施意见及办法;

6、负责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7、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查备案和法规汇编;

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受财政局的委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审核、审查工作,包括: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审核;招标标底的合理性审核;预算的审查;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结算等相关条款的审核;执行过程中与工程造价、结算等相关情况的审核;(单项、整体)竣工决(结)算审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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