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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08-07 | 网络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拟定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实行全市卫生全行业管理。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病、传染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3.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

4.监督管理全市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社会公共等卫生及劳动卫 生检测许可、安装 X 射线诊断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并负责认证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美容中心、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国医师赴川短期行医、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的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和执业行为、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处理重大 疫情突发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展、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检测管理。

7.监督管理血战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公民开展无偿献血。

8.监督母婴保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准确管理。

9.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全市中医事业的发展。

10.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11.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12.制定全市医学科研规范,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13.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培养医药卫生人才,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中等医学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进行医学教育质量监督检查。

14.负责卫生外事工作及有关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工作。

15.负责指导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受市政府领导委托,联系南充市红十字会。

二、内设科室

办公室 (电话:2803329) 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电话:2803330)

法规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 (电话:2800047) 医政与中医科 (电话:2333603)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电话:2666083 ) 纪委监察室 (电话:2666056)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电话:2800374) 农村卫生管理科 (电话:2666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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