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工作,规范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考核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
(六)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
(八)管理、指导全区司法鉴定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承担由市、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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