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组织人口规模、素质、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事业发展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并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检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拟订全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发展动态监测、信息综合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
(六)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
(七)监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有关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八)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
(十二)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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