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人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合理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对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按政策和标准进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逐步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意见和规定,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公务员年度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和单项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部门实施公务员制度。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综合管理县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人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牵头拟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件;牵头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事记;牵头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负责局机关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秘、绩效考核、综合协调、信息、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经办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劳动工资、综合统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协助党委做好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开展评比表彰及评先评优活动;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和干部、党员、职工的学习计划,组织协调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党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协调和做好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负责抓好党员的经常性管理教育;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普法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工作等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人力资源开发与农民工工作股(挂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武胜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藏区人员的调配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规划及政策;拟订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办法,负责农民工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贯彻执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制定农民工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武胜就业管理政策;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四)军官转业安置股(挂武胜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政策,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审查和计划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办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检查和落实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挂武胜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胜县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制度;负责全县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规划、审批和管理,组织、实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申报、考核及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武胜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武胜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管理全县专家信息库;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负责引智成果的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的拟定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聘用)工作。
(六)公务员股
制定公务员职务分类、考核、奖惩、任用、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贯彻执行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务员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七)工资福利股
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的法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工勤人员的退休审批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八)社会保险股
负责拟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拟订农村(含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保险费率确定办法以及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九)工伤认定股
负责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拟订全县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指导、监督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工作。
(十)执法监察股(挂武胜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牌子)
依法行使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政监督检查权;依法开展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拟订人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负责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人事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十一)计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
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预决算,合理安排本局资金和财政开支管理;对全局财务支出进行统计、分析、检查和上报;负责局机关票证的领取、发放、缴销和各项代收费的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下属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下属经办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各单位财政收支和各类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系统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进行内部控制的评价;受理、查处涉及系统内财务收支、基金管理和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十二)调解仲裁与信访股(挂武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系统信访工作情况;牵头负责全系统信访的接待、受理、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中心、就业服务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储备中心、就业培训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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