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宁夏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职能介绍

2012-07-03 | 网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水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意见;提出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执行国家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拟订自治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组织、协调、监督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自治区节约用水的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自治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自治区水资源公报。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区内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政策扶持的有关工作。

(八)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培训及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水利厅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财务、会务、保密、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

承担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工作、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规划计划处。

拟订自治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承办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和申报工作;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意见;提出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资源调度、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五)财务审计处。

承担自治区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六)科技教育处。

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水利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建设管理处。

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区内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八)农村水利处。

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2017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报名资格要求

2017省考行测:走进你不知道的幻方

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录用一般有哪些程序(上)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法理学(一)

写作技巧:申论文章结尾如何做到“回味无穷”

小A的公考经验

2017省考行测数量关系经典题型之空瓶换水问题

申论备考:巧用名言警句 打造精品文章

2017广东廉江市招聘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录用公示(第二批)

申论备考指导:“选人用人篇”名言警句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