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制订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区直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组织加强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工作。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长清区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搞好督察、督办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信息并向社会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产业核算工作;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对本区科学发展考核中经济目标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本区各乡镇(街道)、企业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中的经济目标的考核工作;负责整理、编印《长清统计年鉴》及定期编制《长清统计月报》等各类统计资料,并及时对外公布;审核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并承办统计复议的应诉工作。
(三)第二产业科
负责全区工业、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房地产、能源专业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各专业统计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的开展;负责做好各种临时性调查任务。
(四)第三产业科
负责全区批零、贸易、餐饮及外经、劳动工资、服务业及旅游业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各专业统计的业务培训;负责做好各种临时性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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